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细则》,区食药安办组织对全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3至2022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区食药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 话:(0762)3337991
电子邮箱:yc3337991@163.com
邮寄地址: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源城区公园西路14号),邮编:517000。
附件1.源城区关于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自查报告.docx
附件2.源城区关于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自评结果.doc
源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与
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