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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源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9 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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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G-2021-002


源民〔202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51号)和(河民〔2021〕2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我区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标对表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源城区民政局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源城区财政局               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源城区卫生健康局              源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源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源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源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51号)、(河民〔2020〕2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本区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开展我区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人民幸福心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全程参与的原则。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2.坚持需求导向、标准适当的原则。坚持基础保底、自愿选择、一户一档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等确定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同时,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便利性和舒适性。

  3.坚持安全第一、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适老化改造施工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的住房条件与安全性,做到文明施工,特别要注意不能发生占用公用部位或影响他人使用的情况。     

  4.坚持公开公正、高效高质的原则。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5.坚持制度衔接,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统筹衔接,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

  三、实施的申请对象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和改造的住宅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老年人服务对象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

  申请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我区户籍,户籍地址与现有住房地址一致。“十四五”期间,有条件镇、街道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二)以上服务对象的拟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住宅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2.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还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条件和能力。特困供养老人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在邻近的养老机构过渡。

  四、改造内容

  (一)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参考《广东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详见附件),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形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施工改造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二)资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和老年人家庭情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每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标准。

  (三)改造类型。改造项目类型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项目进行改造。如老年人家庭在实施基础类项目改造后核算的总费用未超过资助标准,可在资助标准内将部分可选类项目纳入补助范围。

  相关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丰富并优化本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类别及具体内容,形成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改造清单。

  五、实施步骤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主体(2021年1-2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受理对象申请,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

  第二阶段:组织评估(2021年2-3月)。组织中标单位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根据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确定改造方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4-11月)。指导中标的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实施改造服务、实时留存改造信息等。加强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阶段:组织验收(2021年12月)。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改造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表单,并将上述表单(包括改造前后对比图片)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电子化、信息化整理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家适老化改造是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明确任务分工。1.民政部门要发挥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将加强对居家适老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民政部门要做好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测。2.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统筹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及省级和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3.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5.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办)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河源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牵头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6.扶贫部门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7.残联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

  (三)落实工作责任。民政局负责技术支持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选定,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监督指导项目改造方案审定、资金拨付、监管、验收审定等工作。镇(街道)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初审、公示和审定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改造协调、方案审定、监管、验收审定、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等相关工作;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制定,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等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施工结束后的卫生清理工作、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2年)。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有效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力,为居家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按时报送情况。于2021年2月底前向市民政局报送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并于每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以分别报送半年和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的同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督查。

  本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1.关于印发河源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成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民〔2021〕2号)

  2.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51号)

  3.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4.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5.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

  6.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验收表


附件1:关于印发河源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成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民〔2021〕2号).pdf

附件2:广东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51号).pdf

附件3-6.doc




查看解读材料:http://www.gdyc.gov.cn/zwgk/zfgb/zcjd/content/post_448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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