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南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南片区钓鱼台、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6

 

 

源南片区钓鱼台、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

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河源市源南片区钓鱼台、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是市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拓展市区土地发展空间的重点项目。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源南片区钓鱼台、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函[2018]85号)要求,为确保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有序组织实施,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

项目位于源城区源南镇双下、墩头村辖区,总面积约113.5万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工业大道、南至创业二路、西至京九铁路、北至桂山迎客大道。具体以业主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红线为准。

(二)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

项目位于源城区源南镇风光、白田和榄坝村辖区,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东江、南至市高新区用地、西至河源大道、北至桂山迎客大道。具体以业主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红线为准。

二、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源南片区钓鱼台、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现场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挥:邓卓文(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邱瑞勇(副区长)

挥:廖伟强(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邵卫根(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国全(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张伟岳(市房屋征收办主任)、江伟良(源南镇党委书记)、罗小锋(源南镇镇长)

      员:曹慕昕(市房屋征收办副主任)、黄爱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刘文星(区府办党组成员、区出管办主任)、刘明辉(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李国宇(源城公安分局副局长)、蔡素珍(区监委委员)、陈菊清(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刘平原(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周南荣(区房屋征收办主任)、李军(区司法局副局长)、张云生(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常务副大队长)、肖志诚(区房屋征收办副主任)、叶仕杰(源南镇纪委书记)、殷文科(源南镇组织委员)、袁海彬(源南镇党委委员)、曹新文(源南镇党委委员)、曾海滢(源南镇副镇长)、邓文俊(源南镇副镇长)、江国民(榄坝村支部书记、主任)、邝南兴(风光村支部书记、主任)刘建强(双下村支部书记、主任)、利吉棠(白田村支部书记)、蔡志文(白田村主任)、何学新(墩头村主任)

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研究处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碰到的征收政策未明确或特殊个案问题。研究、调处钓鱼台项目原已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在收地前未处置的遗留问题和收地后新产生的问题,研究、处置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的遗留问题等。

现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组。

(一)办公室

 任:邱瑞勇

副主任:廖伟强、张伟岳、江伟良、罗小锋、刘文星

 员:曹慕昕、黄爱林、黄建基、肖晓科、钟柯生、周南荣、叶仕杰、殷文科、袁海彬、曹新文、曾海滢、邓文俊、叶国仕、骆海鑫、苏丽婧、具瑞权、邝裕鑫、钟振、张辉雄、邱小龙、曾丽君、李德政

办公室职责:负责项目征收安置的日常事务管理及协调工作,收集统计相关资料数据,调配各业务工作组人员,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研究各项具体工作等。

(二)其他业务组分工:

结合钓鱼台、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分两个现场业务组,由现场指挥部作出具体分工,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三、时间要求

(一)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计划在20193月前完成。

(二)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计划在201912月底前完成。

四、土地房屋征收和安置标准

由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区房屋征收办根据《河源市市区征地补偿指导标准》(河府〔201761号)、《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府〔201744号)和《河源市区钓鱼台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方案》(河府办函〔201634号)制订具体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凡参加征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调查评估和征收补偿款的测算。征收补偿必须严格按照政策和评估结果执行,特殊情况要报项目征收工作现场指挥部研究实施,共同商量拿出解决的办法。工作中,不得私自表态和无原则的自由裁量,乱开口子;更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二)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征收的工作人员必须牢固确立公平公正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征收,在工作的过程中做到统筹兼顾,坚持项目土地征收政策的统一,避免产生区域间的不平衡性而对征收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提高征收透明度,推进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方法。在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避免粗暴式的政策宣讲,切实关心涉征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的进行答疑解惑,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力争群众的理解支持。

(四)廉洁自律。征收工作人员要对照工作中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群众的钱物,不得接受群众的吃请。

 

附件:1.河源市源南片区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河源市源南片区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河源市源南片区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河源市源南片区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附件1:河源市源南片区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

附件2:河源市源南片区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

附件3:河源市源南片区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附件4:河源市源南片区滨江大道以西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