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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12: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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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发改函〔2026〕4号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燃气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工作,一是要配合界定有效资产,落实燃气工程安装费计入开发成本,督导企业保障安全投入;二是严查违规增设收费项目、不规范抄表行为,落实困难群体气价优惠政策,督促燃气企业做好明码标价;三是建立成本台账、真实报送采购信息,严格执行价格联动与分类气价。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5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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