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源市源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10 11:25:57
字号:
分享: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监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4月20日—8月20日期间开展2024年度我区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本次年度检查主要对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依法办学、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培训材料、从业人员、资金监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各项年检指标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详见附件《河源市源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三、年检方式

  年检工作采取各校外培训机构自查和区教育局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年检步骤

  (一)机构自查。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培训机构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对本机构上一年度培训情况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年检材料主要是指与指标体系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按年检指标体系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二)报送材料。培训机构在每年6月底前,向区教育局报送年检材料。

  (三)区教育局核查。7月1日至8月15日,区教育局组成年检工作核查组,核查工作以材料审查为主,必要时可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谈话、随机访谈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实地核查,在每年8月下旬前完成年检核查工作,综合日常管理情况,出具年检结果。

  (四)公布结果。区教育局在8月底前公布年检结果,并在办学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戳记。

  五、年检材料

  培训机构接受年检,应当根据附件1《河源市源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各培训机构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向源城区教育局提交电子版年检资料清单进行预审,电子版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邮箱(ycqxwjypxjgg@126.com),邮件名统一为“(机构全称)+培训机构年检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好现场年检资料(纸质版)1份。

  六、结果运用

  1.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

  2.年检获得“优秀”的培训机构,区教育局将颁发“优秀”牌匾。

  3.年检初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培训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20天内,整改期间不得招生,整改结束后,机构要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年检初步结论为“不合格”的机构,区教育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后进行复查,复查验收后仍不合格的机构,不准招生开展培训业务。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机构,区教育局将收回办学许可证,责令停止办学,同时函告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各培训机构的年检结果将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5.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

  (1)学科类机构存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开展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非学科类机构存在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

  (2)机构预收费一次性超3个月或60课时或5000元、无签订规范的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预收费未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的。

  (3)擅自改变办学场地用途,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

  (4)擅自举办分支或变更办学地址,未向区教育局备案,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6)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的。

  七、工作要求

  1.专人负责、配合落实。年检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督促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的有力措施。各培训机构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年检内容和工作日程科学安排,认真准备各项年检台账材料,积极配合做好年检工作。

  2.高度重视,提前准备。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含基本情况、党建工作、依法办学、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及时上报年检材料。

  3.填写规范,数据详实。认真填写《河源市源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报告书》,所填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表格要有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认真梳理,完善台账。各培训机构要按照《河源市源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材料清单》、《河源市源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表(试行)》要求,认真整理年检台账材料,确保年检材料全面充实。

  5.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办学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办学安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学质量。


  附件:1.河源市源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材料清单.docx

                  2.河源市源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报告书.docx

                  3.河源市源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表(试行).docx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张小散,联系电话:3312909。)




政务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智能机器人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本页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