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2〕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阳光招生的工作部署,规范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程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0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书面信函: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18号(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基础教育组),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325519。
(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hyycjyg@163.com。
附件:1.《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起草说明》.docx
源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本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链接:http://www.gdyc.gov.cn/hyycjyj/gkmlpt/content/0/606/post_606762.html#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