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提高源城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是源城区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提高我区高龄老人补(津)贴标准、优待水平,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高龄老人补(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河民〔2021〕9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发放对象
具有源城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按照老年人的不同年龄,高龄老人补(津)贴实施分档补贴标准。
1.80周岁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补(津)贴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补(津)贴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3.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补(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三)发放方式
由区财政局按月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
(四)申报、公示、审核、审批程序
1.申报:申请高龄老人补(津)贴的老年人,可在满足补贴条件的一个月前,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受理窗口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可委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代理申请。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代办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审核: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并初审后,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在村(居)委会公告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核实意见,上报镇街公共服务中心。
3.公示: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并初审后,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在村(居)委会公告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核实意见,上报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
4.审批: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区民政局。
(五)动态管理和终止
1.实行动态管理
村(居)委会要每月定期回访,了解老人健康状况及高龄老人补(津)贴领取情况;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应于每年6月和12月书面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不定期入户抽查享受对象。抽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区民政局予以纠正,并将情况进行公示。
2.补贴终止
享受对象长期到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备案,并建立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享受对象确认死亡、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公安部门认定查找不到、户籍迁出本区的,经村(居)委会和镇街人民政府核查并上报区民政局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六)高龄老人生活补(津)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1.资金来源
区政府财政预算、上级政府财政配套补助等资金。
2.资金分担比例
源城区高龄老人补(津)贴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5:5分担。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源城区民政局 源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源城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民〔2021〕78号),规范文件编号:YBG-2021-006同时废止。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762-3332832。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yc.gov.cn/zwgk/ztlm/gfxwj/content/post_549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