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工业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2号)《河源市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关于明确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园区用地整治提升专班函〔2021〕1号)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源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源城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实施方案》。
二、目的及目标
通过设定产出强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四项指标,可以确保工业用地得到有效利用,提高工业用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分为3个部分,包括适用范围、主要指标计算、控制指标应用要求。附件为源城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一)正文部分
1.适用范围。适用于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工业项目,集体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应参照执行。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工业项目,集体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应参照执行。
2.主要指标计算。对产出强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进行了计算的解释说明
3.控制指标应用要求。对指标的应用提出工作要求及文件实施期限。
(二)附件部分
源城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明确了源城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产出强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的具体数值。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yc.gov.cn/zwgk/ztlm/gfxwj/content/post_651189.html
http://www.gdyc.gov.cn/gkmlpt/content/0/651/post_651194.html#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