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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源城区人民政府2018年决定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6 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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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本次行政审批清理按照“三个一律”的原则开展,即:凡国务院、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与我区实际不符的事项能减则减,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目录》起草部门区编办严格按照调查摸底→逐项初审→提交部门反馈意见→逐项再审→向公众征求意见→送法制办把关→项目最后确认的流程,最终形成了《源城区2018年决定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二、制定依据

  (一)《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市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编制及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8〕392号)

  (二)《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8年版)》。

  三、主要内容

  调整更新的《目录》以表格形式罗列了我区26个部门保留的160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发改局3项、经信局1项、教育局10项、民宗局7项、民政局7项、司法局1项、财政局1项、人社局4项、建设局7项、交通运输局17项、水务局13项、农业局5项、畜牧兽医渔业局14项、农机局1项、林业局14项、文广新局22项、卫计局11项、体育局4项、安监局5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项、外事侨务局1项、粮食局1项、人防办3项、事业单位登记局1项、档案局1项、史志办2项,每个事项均详细说明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和备注等内容;共取消了18项行政许可事项。

  四、适用范围

  《目录》适用区直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区编办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目录。

  五、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部门区编办已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协同系统征求并部分采纳了28个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六、审查情况

  已经区法制局审查(源府法规审〔2019〕003号)。


  点击查看文件:http://www.gdyc.gov.cn/zwgk/ztlm/gfxwj/content/post_92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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