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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6 15: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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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文字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黄坤明书记调研河源指示要求,认真按照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紧扣“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部企业〔2022〕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0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办〔2022〕4号)、《关于印发源城区促进制造业企业上规模、达产增效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源府办〔2017〕33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目的及目标

  进一步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

  2.坚持培育中小企业、助力大型企业的原则;

  3.坚持技术创新为动力的原则;

  4.坚持推动项目建设的原则。

  5.坚持数字化赋能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本措施一至五项为奖励措施,涵盖新上规奖励、专精特新奖励、单项冠军奖励等十五条,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第六项为附则,明确专项扶持资金来源和额度、审核领导小组的构成、专项扶持资金的用途、政策解释权及有效期等。

  一是新上规、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奖励。对我区辖区范围内通过新上规、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认定,分别给予不用程度的奖励。

  二是生产经营扶持奖励。对我区辖区范围内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达产增效、开展技术改造、推动项目建设、实现上下游采购配套循环和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不用程度的奖励。

  三是5G+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化转型扶持奖励。对我区辖区范围内开展“5G+智能制造”应用示范项目、“5G+工业上云”项目和“5G+工业上平台”项目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四是大型骨干企业扶持奖励。对我区辖区范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是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扶持。对符合工业园入园标准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原则不低于400元/㎡。但对于总投资达1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可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土地价格优惠,但最低出让价应不低于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区级别基准地价。

  六是附则。明确专项扶持资金来源和额度、审核领导小组的构成、专项扶持资金的用途、政策解释权及有效期等。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yc.gov.cn/zwgk/ztlm/gfxwj/content/post_575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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