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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源城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源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06 16: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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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鼓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进一步增强军人军属政治荣誉感,提高社会影响力,根据有关法律文件精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源城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

  (三)《关于印发〈河源市关于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河拥办〔2024〕9号)

  三、主要内容

  包含奖励对象、奖励依据、奖励标准、奖励方式、奖励经费、解释权及有效期等七条。

  其中奖励标准包括以下5条:

  1.获得特级战斗英雄、一级战斗英雄、二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发放奖金150000元、80000元、60000元;

  2.荣获一等功的现役军人奖励50000元;

  3.荣获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奖励20000元;

  4.荣获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奖励10000元;

  5.荣获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奖励1000元。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yc.gov.cn/zwgk/ztlm/gfxwj/content/post_693231.html

                                    http://www.gdyc.gov.cn/gkmlpt/content/0/693/post_693235.html#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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